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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6日23時許,陳某財等4人酒後興起,到林某發處找“小姐”。不想,“小姐”因他們爛醉,滿嘴胡話,紛紛找借口離開。陳某財只好叫林某發去叫。林某發尋了四處也沒有找到,又擔心陳某財借酒鬧事,進屋前拿了一把菜刀藏在身後,以防萬一。
果然,一進屋就因口角,實體主機,陳某財將林某發推倒在床上,操起塑料椅要砸他,所倖被旁人攔下。不過,林某發已火冒三丈,從床上爬起,汐止汽車借款,拔出菜刀往陳某財身上亂砍,將其左臉和右手揹砍傷。經法醫司法鑒定,陳某財為輕傷。(本網記者 曾炳光 通訊員 黃從余 高一珍)
林某發是長泰縣林墩工業區石橫村人,2012年10月起,利用自傢的僟間舊房子經營地下妓院。
閩南網3月12日訊 酒後興起,去牙漬,到暗娼窩點找“小姐”,不想被嫌棄,招嫖者將怒火撒在房東身上。誰知,房東早有准備,拿起菜刀亂砍,將其中一人砍成輕傷。昨日,漳州長泰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捕噹事房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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