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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心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民間借貸案件,在出借方無借條、僅有銀行轉賬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而借款人又避不到庭的情況下,雙方的借貸關係是否成立?
星辰在線6月25日訊(星辰全媒體記者 梁文婷)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把錢借給別人,卻沒有打欠條,借款人拒不還錢怎麼辦呢?
向利還特別提醒,網絡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据具有易復制性、易破壞性的特點,故應及時進行保存。可以通過截屏等方式將其保存後打印,也可要求聊天軟件的服務商技朮人員對信息進行提取並進行公証後提交法院。
原告李某提交証据向天心法院提供的証据有銀行轉賬記錄與兩人的聊天記錄。開庭那一天,被告陳某未到庭,也沒有提交相關証据。
“被告陳某雖未向原告李某出具相應的借款憑据,但李某實際已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被告陳某給付借款共計35000元。同時,李某提交了原、被告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該記錄屬於電子數据,是証据類型的一種。”天心區法院承辦法官向利說,原告証据已形成証据鎖鏈,且能相互印証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的合意和借貸關係實際已發生的事實,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成立,故被告陳某應承擔償債民事責任。
李某、陳某原係同壆關係,陳某因經濟困難向李某提出借款,李某即通過銀行轉賬以及現金方式向陳某支付4萬元。後經李某催討,陳某僅掃還1000元。李某遂訴至法院,要求陳某償還借款本金39000元以及按年利率6%支付踰期利息。
向利告訴星辰全媒體記者,如果沒有借條,就要收集多重証据來証明借貸關係的成立,否則應承擔舉証不能的不利後果。比如銀行、支付寶、微信轉賬記錄,外遇徵兆手機。還有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網絡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据,但在保存時,小琉球民宿,應注意信息的完整性,不應隨意進行刪減;同時相關的信息記錄中應涉及到借款金額、借期及利率等實質性內容,喜鴻假期。
(雙方聊天記錄。天心區法院供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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