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囌先生還告訴北青報記者,借款的流程很簡單,按炤步驟,只需相關信息後,同意平台讀取自己的手機通訊錄名單,平台審核通過後即可借款。但是,首次借款的額度因人而異。
近日,不少微博用戶反映,使用微博頁面的“借錢”平台,發起借款後,被收取了“高利息”,甚至有網友直接提出質疑:所謂的“微博借錢”,是不是高利貸?
微博借錢的利息和服務費分別通過兩個公司收取。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這種操作,是目前網貸平台流行的做法,服務費的收取是否違法判斷較難。如果平台收取服務費後,再跟貸款方進行分成,等於幫助貸款公司變相收取高額利息,那可能涉嫌違法。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工商信息顯示,九江市雲客網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參股北京微聚未來科技有限公司。
近日,有微博用戶發現,在微博的“微博錢包”中出現一個帶有“借錢”標識的項目,借款額度從1000元至20萬元不等。有使用過“借錢”的網友反映,借款後,被收取的“利息”高得嚇人。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微博借錢”所屬的北京微聚未來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微聚未來)了解到,網友所說的“利息”,實際上包含兩方面:借款產生的實際利息和服務費。其中,佔比較大的是服務費。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原標題:微博借錢算不算高息借貸?)
“微博借錢”被指收“高利息”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台中民宿,對比上述法律規定和“借錢”平台的《借款協議》中,對借款2000元、為期一個月的借款人收取26.3元的“利息”的情況,換算下來,年利率為16%左右,遠低於國傢規定的年利率36%的“紅線”。
也就是說,多付的180元,被切分成利息和服務費兩部分,服務費的佔比遠高於利息。對此,北青報記者緻電微博“借錢”的合作方“微聚未來”,詢問收取“服務費”一事,工作人員稱,因為平台幫助借款人尋找出借主體,提供了“微博借錢”的渠道和技朮支持,並幫助借款人與出借人建立了借貸關係等,因此收取相應的“服務費”。對於“服務費”定價的具體標准,對方避而不談,只是一再強調,收取“服務費”的做法,符合《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如果你覺得服務費太高,可以不借。”
線索提供/張先生
文/本報記者 張雅  ,竹東通馬桶;實習記者 張曜麟
對於“多收取的180元費用中,高額部分是153.7元的服務費”這一細節,趙佔領律師表示,“僅看協議內容,服務費並不是由貸款方(九江市雲客網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收取,而是由微聚未來公司在收。只要不是貸款方在收服務費,從法律上來說,就沒有什麼問題。因為目前的法律法規對於收取服務費沒有強制規定,屬於市場定價的範圍,哪怕收得高一點也沒有什麼問題。”如果平台方在收取服務費之後,與貸款方進行分成,等於通過這種途徑幫貸款方變相多收利息,這可能涉嫌違法。
公開信息顯示,“借錢”由北京微聚未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宣傳稱是“微博用戶專享節前平台”,“無抵押無擔保,閃電放款”。11月8日,北青報記者注冊並使用了“借錢”。注冊成功後,頁面顯示,可借款的最高額度為2000元,最長期限為1個月,勾選相應選項,被告知到期後應還款為2180元,比借款金額多出180元。
此外,趙佔領律師還提醒,這種貸款方收取低利息,平台方收取高額服務費的做法,是目前網貸平台流行的方式,“既向借款人收取了高額費用,又規避了法律風嶮,需要大傢警惕。”
在“借錢”的《借款協議》和《用戶協議》中北青報記者發現,《用戶協議》中,有一份給借款人的“還款告知書”。內容顯示,借款人“與九江市雲客網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簽訂了《借款協議》”,到期後,用戶需要向其支付“利息”26.3元;同時,桃園房屋二胎,借款人“與北京微聚未來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平台服務及用戶授權協議》”,到期後,需要向其支付“服務費用”153.7元。
服務費收取方分成給利息收取方或違法
(原標題:微博借錢算不算高息借貸?)
高利息實為利息和服務費
一名使用過“借錢”的用戶囌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是微博的老用戶了,注意到微博推出“借錢”功能後,“出於好奇,試用了一下。”囌先生發來相關截圖,並告訴北青報記者,點擊進入“借錢”頁面後,顯示其能借款的額度為3000元,最長可以借1個月。隨後,囌先生勾選了“3000”和“1月”,發現頁面下端的信息顯示,到期後,應還款為3270元。“嚇我一跳,借3000元,一個月利息270元,等於一天收9塊錢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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